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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第七届中职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点击次数:2831 次    更新时间:2017-04-12

 一、时间安排:

   2017410日起至2017531日止,各二级学院自主开展相关活动,531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书面总结、音视频、图片等)。

   201761日至10日,学生处组织对二级学院参加本次活动节的情况进行评比、奖励和表彰。

二、活动主题:

 围绕“心灵护航:维护中职生的健康心理状态,塑造中职生良好心理素质”的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即可,具体可以是有关心理健康常识,心理疾病的预防和心理保健常识,心理危机的干预,中职生生活适应、人际交往、情绪管理、学业管理、压力和挫折管理、恋爱与情感心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活动形式:

    形式不限。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组织开展本次活动节期间的相关活动。可参考和选择的形式包括:心理电影放映、团体辅导和游戏、心理健康讲座、新媒体宣传、校园展览展示、心理情景剧、启动仪式和闭幕式等,也可以是以上形式之外的其他创新形式。

四、评比和奖励:

    由学生处组织对各参与本次活动节的情况进行评比(采用积分制,评分标准和细则另附),对在本次活动节期间表现突出的二级学院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

    本次活动共拟评选出以各系为奖励对象的集体奖6项,其中:

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500元奖品

二等奖2名,奖励价值300元奖品

三等奖3名,奖励价值200元奖品

此次评选结果将做为各系学生工作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另外,本次活动设立个人奖1项。在活动节期间表现突出的个人将被授予“武汉华中艺术学校‘2017年度我最喜爱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员’”荣誉称号参与评选的个人须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 活动节期间组织或参加活动的辅导员(专兼职均可)。

    ② 所在的系在评选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③ 由获奖系推选参与评选的候选人(每个获奖系推选1人),由学生处组织对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风景区鲁磨路大李村276号

武汉植物园斜对面(学校北门),或梦天湖大酒店斜对面(学校南门)

电话:027-51339658 E-mail:hzyxart@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