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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中艺术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点击次数:944 次    更新时间:2017-12-25

武汉华中艺术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2017-12-19    

 

 索引号 

whhzysxx/2017-1201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武汉华中艺术学校

 发布日期 

2017-1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武汉华中艺术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损坏公物必须赔偿”。学校所有财产均属学校所有,为明确权利和责任,牢固树立“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思想,避免一切损坏维修费用都由学校买单的现象,形成人人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校产管理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损坏方式:分自然损坏和非自然损坏。

1、学校公物确属自然损坏,原则上不列入赔偿范围。

2、学校公物受到非自然损坏,必须区分不同情况由损坏者给予赔偿。

二、责任认定:

公物损坏应由损坏者给予赔偿。无法确定责任人的,如各班责任区内的公物损坏,由该班级负责找人维修或恢复原样(如班级找不到维修人员的,学校可提供第三方维修人员联系方式,班级自行联系维修并结算)。查清后再由损坏者承担,如查不清的,从相应班级的班费中扣除相应费用。

三、赔偿办法:分现金赔偿和实物赔偿两种形式。

1、损坏公物后,损坏者应主动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再报告政教处。

2、实物赔偿,按照原物、原样、原位进行赔偿,由损坏者应限期(一 般3日内).负责维修好。

3、无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费用进行赔偿,班级或损坏人自行联系维修并结算。

4、故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费用2- 3倍标准进行赔偿。

5、故意人为损坏公物拒不赔偿的,学校有权给学生停课处理、记大过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四、处理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严处理,从重处罚(赔偿金为破坏价值的3-5倍)。

(1)故意损坏或唆使他人者,按情节轻重加倍赔偿,并根据认错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

(2)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3)有人证、物证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4)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五、举报奖励:

对举报故意损坏公物的第一人,学校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并对举报者进行相应的奖励。

六、赔偿标准

类

物品

单位

赔偿标准(元)

备注

桌凳

塑料桌

张

450

 

塑料椅

张

150

 

图书厨

套

视具体情况赔偿

 

书包柜

套

视具体情况赔偿

 

多媒体设备

触摸笔

根

80

 

数据线

根

180

 

音响系统

套

500

 

多媒体展示台

台

3500

 

触摸一体机

套

30000

 

室内广播

台

200

 

插座(开关)

个

30

 

空调

台

3000-7500

 

空调遥控器

个

50

 

门窗玻璃

窗玻璃

扇

500

 

门玻璃

片

250

 

楼门玻璃

块

1000

 

门

扇

400-800

 

窗帘

个

300

 

门框

个

300

 

门把手

个

30

 

锁扣(门挂)

付

25

 

门锁

把

15

 

插销

个

10

 

窗销

付

10

 

其他

黑板

块

500

 

黑板边框

根

180

 

黑板擦

个

15

 

班级门牌

个

25

 

班级举手牌

个

25

 

水龙头

个

30

 

厕所管件

件

20-100

 

卫生工具

件

20

 

宣传栏

块

100-1500

 

厕所门窗

扇

300

 

球类

个

视具体情况赔偿

 

图书

本

视具体情况赔偿

 

花草树木

 

视具体情况赔偿

 

饮水机

 

视具体情况赔偿

 

用水、用电情况

 

视具体情况赔偿

 

 

其他

 

视具体情况赔偿

 

七、损坏登记:

1、总务处将对各班损坏公物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公物损坏、浪费水电严重的班级(累计损坏价值超过一千或每学期超过五次以上的),该学期不能被评为优秀班级,班主任不能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2、班级需对所负责的财产自查自修。无意损坏者,自己及时修理好的可不到总务处进行登记。

八、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项校产及校舍设施的非自然损坏。

2、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

固定责任区域:

1、各班级室内区域;

2、各班级教室向楼道投影区域;

3、各班级寝室及楼道投影责任区域。


提醒:值周领导重点检查暴力使用(蓄意破坏)厕所隔断门、隔板,向洗手盆内扔杂物,污染墙壁,接水拥挤等违纪行为,学校每月将不定时进行检查、量化、追责。


附件2:

武汉学校公物损坏记录表

序号

物品名称

物品位置

损坏方式

损坏价值

记录时间

责任班级

处理措施

处理期限

处理结果

备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风景区鲁磨路大李村276号

武汉植物园斜对面(学校北门),或梦天湖大酒店斜对面(学校南门)

电话:027-58868788 E-mail:hzyxart@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