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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成长探索之旅—学生心理咨询中心长程心理咨询来访者招募
点击次数:3095 次    更新时间:2017-04-27

为了推动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际工作,更好地为同学们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现面向我校学生招募长程心理咨询来访者。

一、来访者需符合的条件:

1、武汉华中艺术学校在校学生。

2、有通过心理咨询进行问题解决、自我探索、促进自我成长的愿望和动力,并以此为接受心理咨询的唯一目的。

3、愿意接受至少40小节的面对面心理咨询(50分钟/小节,每周1-2小节)

4、愿意遵守心理咨询的相关设置(见说明)。

5、一年级学生优先考虑。

二、相关设置说明:

1、会谈方式:一对一面对面会谈,不接受电话、网络等其他形式的会谈。

2、空间设置:心理咨询地点长期固定于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个体心理咨询室

3、时间设置:周六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不工作。每周会谈1-2小节(50分钟/小节)(每周具体会面次数视情况与咨询师当面商讨)。每次会谈之间间隔不少于48小时。

4、费用设置:每人每小节(50分钟)收费1元(人民币大写:壹圆整)。

5、保密设置:正式咨询前与心理咨询师签订心理咨询知情同意书及保密协议。

三、其他说明:

1、有意者请直接与心理咨询师联系并预约初访时间。2、招募期间,短程心理咨询(无会谈次数限定的日常免费咨询)仍然正常接待,欢迎来访。

3、另附《心理咨询知情同意书》及《心理咨询师简介》。

武汉华中艺术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

《心理咨询知情同意书》


1、来访者承诺以缓解自身的心理困扰、谋求自身心理健康发展为接受心理咨询的唯一目的,并承诺为此做出努力。

2、心理咨询中,来访者应尽可能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不刻意隐瞒或扭曲真实的信息。

3、心理咨询师应对来访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保密(详见《心理咨询保密及保密例外原则》)。

4、双方应相互尊重,不得对对方进行威胁、人身或言语攻击等违背心理咨询主旨的言行,双方应努力维护安全稳定的心理咨询氛围。

5、在咨询过程中,心理咨询师有权对来访者进行评估,以确定来访者所求助的问题未超出心理咨询工作的范畴并有权拒绝来访者的不合理需求。

6、双方承诺共同遵守各项设置。心理咨询期间如遇变动,应提前告知对方并说明原因。  

7、心理咨询师和来访者均有权提出终止咨询,但须征得对方知情同意。

8、来访者须保证在接受心理咨询期间不发生任何故意伤害自己或故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心理咨询师不对来访者做出的以上决定和行为负责。

9、双方保证不建立除咨询关系以外的私人关系,并保证不在心理咨询约定的会谈时间之外进行与心理咨询有关的讨论或干扰对方的日常生活。

来访者签字: 心理咨询师签字:

     


《心理咨询保密及保密例外原则》

一、保密原则

1、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来访者个人信息的资料,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由心理咨询师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

2、心理咨询师只有在征得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须隐去可能据以辩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

3、心理咨询师对于心理咨询服务的记录、开具的诊断、照会或医嘱,会指定适当场所及适当人员进行保管,并负有保密的义务。

4、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二、保密例外

保密例外是指在心理咨询师和来访者在自初访到双方同意咨询结束的整个时期内,心理咨询师有权在有限程度上打破保密原则的例外情况。保密例外执行的过程中,来访者的个人信息仍然受到有限制的保护。具体情形如下:

1、来访者有可能违反国家法律的情况。在心理咨询期间,来访者透露的信息中有违反国家法律的情况或倾向时,心理咨询师有权执行保密例外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和制止。

2、危及来访者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期间,来访者出现有可能危害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师有权执行保密例外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和制止。

3、心理咨询师须要履行法定义务的其他情况。如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或上级部门调查的过程中,如实报告心理咨询的真实情况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风景区鲁磨路大李村276号

武汉植物园斜对面(学校北门),或梦天湖大酒店斜对面(学校南门)

电话:027-51339658 E-mail:hzyxart@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