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航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规章制度
您现在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关于禁止学生携带贵重物品入校的通知
点击次数:2337 次    更新时间:2017-11-17

关于禁止学生携带贵重物品入校的通知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为保障校园安全、维护良好学习秩序,防止因贵重物品携带引发的安全隐患及财产损失,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禁止携带贵重物品入校及相关责任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携带的贵重物品范围

电子产品:高档手机、平板电脑、游戏机、专业相机、贵重智能设备等。

饰品与财物:金银首饰(项链、手链、戒指等)、名贵手表、大额现金(建议携带日常必需零用钱即可)、贵重收藏品等。

其他贵重物品:高档品牌箱包、限量版文具、贵重运动装备、贵重乐器等。

 

二、禁止携带的核心要求

 

1. 严禁擅自携带:即日起,学生不得携带上述贵重物品进入校园。若因特殊情况必需携带(如演出道具、比赛设备等),需提前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由班主任暂存保管,离校时领回。

 

2. 丢失责任自负:若学生违反规定擅自携带贵重物品入校,因保管不当、遗失或被盗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学校管理措施

 

1. 宣传与教育:各班级将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强调携带贵重物品的安全风险及攀比危害,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2. 日常检查:安保人员及教师将不定期开展抽查,若发现违规携带的贵重物品,将暂为保管并通知家长到校领回,同时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3. 违规处理:对多次违反规定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四、家校协同要求


请家长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提醒学生上学前自查书包,避免携带贵重物品;引导学生养成“不攀比、重安全”的生活习惯,共同营造简朴、安全的校园环境。安全无小事,责任需共担。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班主任沟通。

 

武汉华中艺术学校

2017年9月1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风景区鲁磨路大李村276号

武汉植物园斜对面(学校北门),或梦天湖大酒店斜对面(学校南门)

电话:027-58868788 E-mail:hzyxart@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