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育课管理规定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强劳动观点和劳动技能的教育,是实现学院培训目标的重要途径和内容。各级各类学院都要把劳动教育列入教育计划,逐步做到制度化、系列化”。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劳动教育课的管理,提高劳动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目的
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点和劳动态度,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精神。通过体验劳动的艰辛,懂得劳动成果的来之不易,从而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劳动技能,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二、课时分配
劳动教育课列入专业教学标准,为每名在校学生必修课,每次劳动教育课时间为一周,其中理论教学课时:4小时。实践课时:42小时。
三、教学内容
1.理论教学
劳动教育的目的,意义及其必要性。劳动教育课在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意义。劳动的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劳动教育课的成绩考核及管理。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点和劳动态度。劳动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讲评等。
2.实践教学
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公益活动和生产劳动。
四、成绩考核
劳动教育课的成绩考核为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等,采取百分制的折合办法计算,优≥90分。75≤良<90分。60≤及格<75分。不及格<60分。
1.评分标准:劳动态度端正,服从分配,不讲价钱,劳动积极,工作主动,不怕脏,不怕累,完成任务出色,受到用人单位一致好评者,成绩评为优,记90-100分。劳动态度端正,服从分配,完成任务较好者,成绩评为良,记75-89分。劳动态度端正,服从分配,基本完成劳动任务者,成绩评为及格,记60-74分。劳动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分配、不能完成任务者,成绩评为不及格,记0-59分。
2.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0分,事假每天扣20分。旷课每天扣40分,另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课处理。违反学院着装规定等纪律的,视其情节和认识态度扣20-40分。
五、成绩管理
1.劳动课成绩进入学生学籍档案成绩。
2.劳动教育课成绩未达到“优”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不得评为“优秀”等级,不得入党,不得评为优秀大学生标兵、优秀大学生、先进学生干部。未达到“良”的学生不得享受奖学金。
3.劳动教育课成绩平均在9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的班级,评为劳动教育课先进班级。
4.劳动教育课成绩不及格或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学生,均应参加补考或补上,时间由劳育老师安排。补考或补上劳动教育课成绩仍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六、教学组织
1.教务处根据教育和劳动的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劳动教育课教学时间,劳育老师按照教学大纲负责制订和实施劳动教学计划。
2.劳育老师到劳动班级了解情况,如:学生人数(男、女生人数)、班干部情况、有无病伤、能否进行大量体力活动的情况,并在《劳动教育课成绩登记表》中予以注明。
3.劳育老师安排学生劳动岗位,
4.劳育老师填写《学生劳动实践岗位通知单》。并呈送各部门指导老师。
5.周日晚劳育老师到劳动班级进行理论教学。
6.每周一上午各小组劳动学生按劳育老师安排到各部门指导老师处报到,指导老师进行点名,分配劳动任务,强调劳动纪律、工作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劳动过程中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
7.劳育老师每天不定时到各岗位点名,检查劳动情况。
8.劳动实践课结束后,学生本人认真填写《劳动教育课成绩考核表》。各部门指导老师签署意见,提出评分建议。劳育老师每周定时从指导老师处收取考核表,根据指导老师的建议评分进行综合平衡,评定学生的劳动成绩和等级。将劳动成绩登入《劳动教育课成绩登记表》,并计算班级平均分。
9.劳育老师到上周劳动班级进行总结讲评。
10.劳育老师将《劳动教育课成绩登记表》交到各教学学院。
11.劳育老师和各部门负责老师在安排、指导和检查学生劳动时,既要明确任务,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又要尊重学生,耐心指导,注重教育,确保安全。劳动教育课结束时,根据学生在劳动实践中的表现,要适时进行总结,巩固成果。
七、其他
对在校园内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倒垃圾等不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同学,劳育老师将对其进行劳动教育,并安排相应实践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