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才市场)是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是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和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服务、行使全省人才市场行业管理的专业机构,主要从事人事代理、人才引进、人才招聘、人才培训、新经济组织管理等工作。
服务宗旨:为高校毕业生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服务理念:根植需求、诚信服务,满足需要、快乐服务。
高校毕业生应当知晓的相关政策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鄂人[2007]23号文件精神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必须是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和他人人事档案。
●根据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户档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人函[2009]74号)规定: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备案,任何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不得受理高校毕业生户档关系的迁移和保管。户档托管单位要向学校和参加户档托管毕业生出示收费依据,并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一卡在手 终身免费
为减轻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负担,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才市场)特针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推出就业服务卡。持卡人不仅可以享受由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才市场)提供的人事代理和就业后续服务,更可享受一卡在手,终身免缴档案管理费的优惠政策。(办卡费用180元/卡)
一、户口托管程序
1、应届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须为武汉市的工作单位)加盖公章。
2、持用人单位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收专用章。(若签订的是国企或事业单位,须由用人单位出具不接收户口、人事档案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将盖章后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领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
4、提交落户审核材料:《报到证》原件、《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的原件、一寸免冠登记照片一张、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在武汉就业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及就业服务卡。(如因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5、落户审核材料请于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前送达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并领取《户口材料接收凭证》,逾期未按规定上交材料造成不能落户,责任自负。
重要提示:
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由湖北省人才中心盖章。
‚“就业协议书”户档接收一栏填写“湖北省人才中心”,地址填写“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
③毕业生领到《报到证》后,请核实报到单位是否为“湖北省人才中心”,如有误请尽快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更换《报到证》。
二、人事档案托管程序
1、应届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办理接收手续。
2、湖北省人才中心在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盖章,或出具《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
3、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或《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4、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报到证》要求,将人事档案转交湖北省人才中心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