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队伍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可以形成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学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校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
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建设一支以专职辅导员为主,包括专职辅导员、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的学生工作队伍。
学生工作者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线,负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指导学生、关心学生的职责,要按照学校党委的总体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的稳定。
学校要像重视业务学术骨干一样重视学生工作队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使他们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学生工作人员的选聘、任用
做好学生工作人员的选聘和任用工作,是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基础。我校学生工作人员的选聘,主要是专职辅导员。对专职辅导员的选聘,必须坚持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学生思想政治事业的人员选聘到学生工作队伍中来。
1.对于专职辅导员的选聘,学校要落实选拔机制,保证数量。专职辅导员总体上按比例配备,保证每个院部的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要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不断优化结构,提高辅导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专职辅导员主要从优秀毕业生与专、本科生中选拔,也可以从有关部门选调部分适合做辅导员工作的党员教师、党员干部来担任,都必须经严格考核,确认其符合任职条件。专职辅导员原则上应从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并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学生中选拔,应具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健康体魄。
3.专职辅导员队伍学历构成应以本科学历为主,兼以少量专科学历人员。
4.专职辅导员应关心热爱学生,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学校成立专门的选拔考核小组,由一名主管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处、组织部、人事处、团委及各院部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对拟留任专职辅导员的选拔、审查和聘任工作,切实保证质量。选聘工作要采取公开招聘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院部要严格执行申报和审批程序。
同时,学校本着“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原则,制定相关规定,在教师和研究生中选聘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的人员做兼职班主任,形成以专职人员为主、专兼职相结合的学生工作队伍格局。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要把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作为教书育人应尽的责任,积极主动承担这一光荣任务。
三、学生工作队伍的培训、培养、发展
加强学生工作队伍的培训、培养工作是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关键。学校要制定学生工作队伍培训规划,建立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坚持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加强学生工作队伍的培养发展,完善机制,为优秀的学生工作者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1.学校重点组织学生工作人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策,学习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以及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2.学校制定学生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的具体办法,积极组织学生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支持他们参加挂职锻炼,使他们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长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才干。
3.学校适时安排专职辅导员进行脱产、半脱产或在职进修,对于安心工作、成绩突出且工作年限满3年的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学校将选拔他们定向攻读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专业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4.专职学生工作人员是教师的一部分,可以评定技术职称。学生工作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要充分考虑其工作特点,注重考核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实绩,特别是在关键时刻的表现。专职学生工作人员也是管理干部的一部分,经考核符合干部任职条件的,调离岗位后,按新岗位确定职级。
5.学校要统筹规划专职学生工作队伍的发展。鼓励和支持一批骨干攻读相关学位和进行业务进修,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向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把专职学生工作队伍作为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根据工作需要,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输送或向地方组织部门推荐。学校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要重视学生工作经历。根据本人条件和志向,也可向教学、科研工作岗位输送。
四、学生工作队伍的任务和职责
学生工作者主要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部分日常管理工作,研究大学生教育与管理的特点和规律。要有针对性、灵活多样地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对专职辅导员工作特别提出以下要求:
1.经常深入学生当中,随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和活动情况,并及时向各院部及上级部门汇报。要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宿舍、课堂参加学生的集体活动,每两周应组织一次班级活动,每月应组织一次年级(专业)集体活动,开展思想教育,讲评近期情况,提出目标要求。
2.认真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组织好奖学金、助学贷款的评定和发放工作以及学生的总结评比工作;组织好学生的课外活动,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对学生进行校规校纪教育,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要求,并进行检查落实,对学生违纪情况要及时按章提出处理意见。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做好就业指导工作。
3.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全面关心学生干部成长,使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要认真指导学生会和共青团组织的工作,配合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搞好班集体建设,开展创建先进班集体和先进团支部等活动。
4.贯彻“以学习为中心,走全面发展之路”的学生工作方针,引导学生刻苦学习,树立优良班风和学风;要经常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状况,解决学生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和组织学生开展科研和学术活动,培养学生科研能力和动手能力。
5.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每学期初要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每学期至少写出一份总结报告;每年要根据工作情况完成一份调研报告或论文。
6.完成学校学生工作总体部署所安排的相关工作。
五、学生工作队伍的考核奖惩及管理
学生工作是各院部党政班子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将学生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各院部领导班子业绩的重要指标。
学校在学生工作考核中落实二级管理机制。对各院部学生工作建立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内容,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同时各院部制定考核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办法,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考核结果要与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
学校将辅导员的岗位津贴等纳入学校内部分配体系统筹考虑,确保专职辅导员的实际收入水平与本校相同任职年限的专任教师的平均收入水平相当。专职辅导员在职攻读学位和国内外业务进修,纳入学校教师培训计划,享受学校有关鼓励政策。辅导员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的第一线,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学校要从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他们,在政策和待遇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学校对工作突出的学生工作人员进行奖励。每年从考核优秀的学生工作人员中按一定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纳入学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范围中,统一表彰和奖励。要树立一批学生工作的先进典型,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肯定他们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中的贡献。
学校创造条件鼓励并支持学生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践,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探索和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的思路和方法,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学校每年组织对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的立项、检查、验收、评审,评选和奖励优秀学生工作研究成果,与学校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同等对待。
学校严格对学生工作队伍的要求,对于工作不称职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应调离工作岗位,对于连续2次考评不合格的应辞退。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学生工作人员,不得继续从事学生工作。